兩國停戰那年,我作為質女被送入大梁,嫁給鎮北侯裴照。
滿京城都說,他恨透了我這個敵國公主,毀了他青梅竹馬的姻緣。
可我怕雷,他便連夜從軍營趕回。
我被宗室刁難,他當眾折斷對方的馬鞭。
連我隨口說想吃故鄉的青梅,他也會命人跑上千裏送來。
六年裏,他從未碰過我的嫁妝,也不許任何人叫我質女。
我便以為,這座沒有親人的都城裏,至少他把我當成了妻子。
於是我燒掉歸國的密信,學著大梁禮法。
替他照顧病母,等他從一次次戰場上回來。
直到軍糧庫被燒,三萬將士險些斷糧。
縱火的人,是他從小護到大的義妹蘇明珠。
我才知,這些年他久不歸家,是在陪她。
她私賣軍糧填補賭債,一旦罪名坐實,蘇家滿門都要問斬。
裴照第一次非休沐回家,帶來的禮物是認罪書。
“你是敵國公主,朝廷本就疑你。”
“隻要你認下通敵,我能保住你的命。”
我問他,認罪之後呢?
他避開我的眼睛。
“削去身份,終身幽禁。”
蘇明珠卻還能做清清白白的侯府小姐。
我看著認罪書,忽然想起六年前。
他替我摘下質女腳環時說過,這輩子不會再讓任何人把罪名扣到我頭上。
原來那句話也有例外。
隻要需要被保護的人是蘇明珠,我便可以重新做回那個隨時能被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