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和一個古代貴女互換身體後。
她最喜歡做的事,就是拿我的身體胡作非為。
第一天,她通宵喝酒。
第二次,她紋了滿腰的紋身。
第三次,她為了追賽車手,把車開到兩百碼,撞斷了我的腿。
我求她收斂一點。
她笑得滿不在乎。
“反正三個月後換回來,難受的又不是我。”
後來她玩得越來越瘋。
抽煙、蹦極、酗酒。
看上酒吧裏的男人,當晚就跟人回了酒店。
還得意洋洋地告訴我:
【你們現代女人不是講究身體自由嗎?】
【放心,我爽完就走,反正懷孕生病也是你。】
我氣得發抖,她卻笑得更開心。
“誰讓你倒黴,和我互換了身體?”
直到那天,我發現古鏡下麵刻著一行小字。
【借身享樂,因果歸魂。】
【傷、病、債、情、子嗣...】
【凡親手種下之果,皆歸作孽之人。】
我盯著最後“子嗣”兩個字看了很久。
原來我們交換的從來隻有意識。
她借我的身體做過的一切。
代價最終都會返還到她自己身上。
三個月後,她就要回到最講禮數的封建朝代。
而她剛剛用我的身體驗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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