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歲那年,弟弟的壓歲錢少了五十塊。
媽媽從我的數學作業本裏翻出一張皺巴巴的五十。
我哭著說錢是外婆給的,她不信。
“你弟弟不會撒謊。偷錢就算了,現在還學會拿外婆擋槍?”
從那以後,我進家門第一件事,就是把兩個口袋翻給媽媽看。
三年後,我十歲生日,媽媽的金項鏈不見了。
她當著滿屋親戚朝我伸手:“拿出來,別逼我搜。”
我翻空口袋,又主動拉開書包。
什麼都沒有。
聽說她要去學校問老師,我嚇得承認:“是我拿的。”
第二天,弟弟從玩具箱底下找出了項鏈。
原來是他拿去玩,忘了放回去。
媽媽盯著我:“沒拿,你為什麼要認?”
我沒回答。
晚上,弟弟踢球打碎花瓶。
媽媽剛從廚房探出頭,我已經站起來。
“媽媽,是我。”
可花瓶碎的時候,我明明還在學校。
那晚,她把我寫了三年的認錯本翻出來。
第一頁,還是七歲那張五十塊。
我盯著自己歪歪扭扭的字,忽然發現。
我已經記不清,那五十塊到底是不是我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