親妹妹每次夢遊,都不會傷到自己,也從不驚擾爸媽和哥哥。
遭殃的永遠隻有我。
十二歲那年,她寒夜開窗,抱走我的被子,害我高燒昏迷。
十八歲那年,她在床邊撒滿圖釘。我半夜起身,赤腳踩得鮮血淋漓。
可她隻要紅著眼說:
“姐姐,我什麼都不記得......”
爸媽便將她護進懷裏。
“她已經夠自責了,你這個姐姐就不能體諒她?”
哥哥更是冷冷反問:
“她夢裏為什麼隻傷你?”
“你不反省自己做錯了什麼,反倒逼一個病人認錯?”
聽得多了,我甚至開始懷疑,是不是我這個姐姐做得太差,才讓她連夢裏都容不下我。
直到外婆把唯一的房子留給我,爸媽卻逼我轉贈妹妹。
我撕毀協議當晚,妹妹將滅鼠藥倒進我的水杯。
我中毒倒地,媽媽搶走手機,哥哥鎖死房門,爸爸將新協議推到我麵前。
“簽字,我們就送你去醫院。”
為了活命,我顫抖著落筆。
可等他們確認協議無誤,我已經停止了呼吸。
再睜眼,我回到過戶前三天。
壓下恨意,我笑著提出帶全家出遊。
入住酒店後,我主動把視野最好的房間讓給爸媽,和他們換了房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