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這人沒別的毛病,就是窮,還死要麵子。
網戀三年,我一直跟周嶼說,我家剛拆遷,分了八套房、十二間商鋪。
其實我住八百塊一個月的隔斷房,白天發傳單,晚上跑代駕。
他問我為什麼半夜還在外麵,我說:
“家裏保時捷太多,開出來溜溜。”
他又問我電話那頭怎麼有雞在叫,
我麵不改色,
“莊園散養的,明早要空運去米其林餐廳,正排隊跟我告別呢。”
有次我餓得肚子直叫,他問我是不是還沒吃飯。
隨手給我轉了五千,我餓著肚子點了退還。
“剛吃完澳龍,有點消化不良。”
轉頭,我就蹲在便利店門口啃臨期飯團。
沒辦法。
姐可以吃泡麵,但不能丟臉麵。
直到周嶼提出奔現。
我借來裙子,租了輛豪車,剛到餐廳門口,就看見他從賓利上下來。
經理親自開門,一群人恭恭敬敬地喊他“小周總”。
我低頭看了眼十九塊九包郵的高跟鞋,連滾帶爬躲進廁所,給他發了分手消息。
男朋友可以不要,吹出去的牛絕對不能炸。
畢竟咱姐們兒要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