戀愛八年,我趕走了女友冷月霜身邊十七個男人。
用割腕,用吞藥,用跳樓。
每次她都會回來,語氣無奈又縱容:
"我這輩子是拿你沒辦法了。"
她摸著我的頭發,聲音很溫柔:
"清辭,你是我的終點站,但我沿途免不了想看看風景。"
"而且我有分寸,從沒到最後一步。"
直到我生日那天,她說公司開會鴿了我們的燭光晚餐。
可我卻看見,她為我兄弟季安淮放了一整條街的煙花。
季安淮穿著我幫他挑的襯衫,拉著她的衣領吻她。
最後,他們相擁著走進酒店。
我在樓下的花壇邊坐了一整夜,凍得睫毛上都起了霜。
清晨,他們手挽手出來。
冷月霜看見我的第一反應,是側身擋在季安淮前麵。
"你要瘋回家瘋,別在這丟人。"
季安淮躲在她背後,小聲勸:
"你別嚇他,他情緒不穩定。"
我站起來,拍了拍長褲上的灰。
沒哭,沒鬧,沒拿刀。
我說:
"祝你們白頭偕老。"
她愣住了,大概沒見過這樣平靜的我。
他們都不知道,我已經是骨癌晚期,隻剩三個月。
死期都定好的人,不需要再搶誰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