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硯禮娶我,是因為我和他死去的初戀有七分相似。
他喜歡她的長發,我便留了十年。
他接吻時喊錯名字,我也裝作沒聽見。
後來,他記住了我海鮮過敏,也再沒在動情時喊錯名字。
那時我以為,替身也能變成真正的愛人。
直到沈硯禮母親的葬禮上,那個女人回來了。
沈硯禮失態地撞翻了供桌上的長明燈,攬著她匆匆上了車。
我一個人在靈堂,手機屏幕突然亮起,是他轉來的兩萬塊錢。
“初念這些年吃了很多苦,我不放心她一個人在外麵。”
“你先拿這錢去酒店住幾天,把主臥空出來。”
“白天你再回別墅做飯,別嚇到她。”
我沒忍住笑了:
“我這樣算什麼,保姆嗎?”
沈硯禮電話那頭的語氣帶上困惑:
“你是我太太,這個身份還不夠嗎?”
我看著指尖還沒洗淨的香灰,忽然不想再問了。
深夜,我收到一份珠寶設計工作室的合作邀請。
對方附上的方案裏,我曾畫過的戒指署名處被刻意留白。
我盯著那枚戒指看了很久。
突然明白過來。
困住我的從來不是替身的身份,而是我不甘心的一廂情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