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一世,我燒了養姐寫給裴硯的回信,冒名頂替她,做了裴家少夫人。
後來養姐死在歸京途中。
父母恨我,兄長將我按在她靈前,裴硯也親口承認,這些年對我的好,不過是認命。
我病死那晚,他隻說了一句:
「若能重來,我不會娶你。」
我死後,魂魄沒有散。
我看見那個與我爭吵了十年的少年,帶著滿身刀傷闖進靈堂。
他逼裴硯寫下休書,替我拿回嫁妝和牌位,又親手把害過我的人,一個個送進牢獄。
最後,他抱著我的牌位,在我墳前守了一夜。
天亮時,雪蓋住了他的眉眼。
我這才知道,他愛了我整整十五年。
再睜眼,母親正逼我把養姐的回信交出來。
我鬆開手,看著信紙落進火盆。
「婚事還她。」
這一世,我隻想找到謝懷川。
可我趕到城門時,卻看見他身披喜服,正替另一個姑娘牽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