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年前,我媽把我送進了所謂的戒網癮學校。
可明明那時候,家裏根本就沒有電腦。
她這麼做,隻是因為即將嫁入豪門,想擺脫我這個拖油瓶。
婚禮前一天,她花五萬塊錢買通校長,叮囑他們一定要看牢我。
“這孩子不老實,打死了也沒事。”
於是在我被剃光了頭發,被人毆打又關進禁閉室的時候,
她風光嫁進豪門,成了人人羨慕的富太太。
還生下一個兒子,取名承恩。
而我在那座地獄裏,被關了整整四年。
直到一名暗訪記者曝光學校,我才被警方救了出來。
此後我改名換姓,拚命讀書,考進醫學院,
最終成了國內知名的司法精神病學專家。
十二年後,一份重大刑事案件的鑒定申請送到我麵前。
嫌疑人酒後駕車,故意衝進夜市,造成四死九傷。
受害者家屬日日以淚洗麵,守在法院門口,隻想求一個公道。
可他的律師卻說,他患有嚴重精神疾病,不具備刑事責任能力。
我翻開那份病曆。
嫌疑人姓名:周承恩。
而家屬簽字欄裏,赫然寫著我媽的名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