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天生就是個書呆子。
別人家孩子學撒嬌賣萌,我三歲背完唐詩三百首,八歲自學完高中課程。
唯一的問題是,我把書裏的東西全當真。
看完《刑法》,我給偷我橡皮的同桌寫了份起訴書。
看完《孫子兵法》,我把幼兒園搶滑梯事件升級成三方博弈。
看完《資治通鑒》,我認定班長有篡位之心,連夜寫了三千字彈劾奏折貼在黑板上。
十八歲,一輛加長林肯停在我打工的舊書店門口。
來人說我是江城首富丟失的親生女兒。
回家第一天,假千金端著一碗銀耳羹笑盈盈遞過來。
"姐姐,歡迎回家。"
我接過碗聞了聞,掏出隨身攜帶的便攜光譜檢測儀。
三秒,屏幕亮了。
"氰化物含量0.3毫克每升。"
我抬頭看她,語氣真誠。
"這個劑量不致死,隻會輕微腹瀉。你是想讓我在爸媽麵前出醜吧?"
"《毒理學基礎》第七章第三節,建議你看看。"
假千金的笑裂開了。
我端起碗一飲而盡。
不是不怕。
是《博弈論》第十二章說過,想讓對手崩潰。
最好的辦法是讓她計劃全部生效,但結果全部偏離預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