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爸開拳館的,他給我立過一條規矩——站住理,虧不了。
十八歲,親生父母找上門,說我是顧家當年遺落的大少爺。
習武之人最重恩情。生恩不能忘。我拎著養父的舊帆布袋,去了顧家別墅。
進門時,我媽和姐姐,還有那個養子弟弟,正坐在客廳的沙發上。
養子顧林笙從沙發上站起來,笑得乖巧。"哥,路上累不累?"
我提起帆布袋。"不用。"
管家領我上樓,一小時後我下樓。
顧林笙正靠在我媽肩上哭,臉上頂著一個巴掌印。
看見我,他往後縮。
"哥,你剛才為什麼打我?"
所有人目光紮過來。
我走向他,抬起了自己的手。
一陣勁風襲過,在場所有人臉色一變。
我的手停在他臉前,沒落下去。
我張開五指,懸在那道巴掌印旁邊。
拳峰上的繭子練了十年,指節比印子寬了整整一圈。
"我的手,跟你臉上這道印子——對得上嗎?"
他捂著臉的手指蜷了一下。
"自己扇自己不敢使勁,下次找個人幫你。"
我無所謂地拍了拍手:
"演完了記得叫我吃飯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