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慶團建,主管提議去我家度假村吃野味私房菜。
每人一百塊,包吃住玩一條龍。
會議室裏,她們毫不避諱:
“聽我的,就住程思月家!”
“可是那地方是網紅景點,自己訂房一天起碼一天一千......”
“咱們和思月是好同事,她怎麼有臉原價收咱們錢?我坐了她兩個月車,她可從來沒提過油錢。”
“就是,那天我讓她幫我代購包包,她也沒要錢。”
“沒事呀思月,雖然你是山裏來的,爸媽還重男輕女,但我們都拿你當好姐妹,不會嫌棄你家的。”
我低著頭,不敢說話。
我自卑慣了,全家人都不喜歡我。
爸媽隻圍著弟弟轉,弟弟染一頭黃毛,從來不正眼瞧我。
正在我計算著要做多久的兼職,才能填上這個窟窿的時候,
弟弟扛著獵槍衝進來,衝主管攤開手掌:
“我家私房菜一桌兩萬,住宿一晚三千。”
“你是想給錢,還是想讓我把你扔林子裏喂熊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