半夜十二點,老公爛醉回家,一把將熟睡的兒子扯下床。
指著我的鼻子罵:
“誰知道這是不是我的種!明天去離婚,你淨身出戶。”
我如墜冰窟,死死盯著他脖子上那枚刺眼的口紅印。
明明是他犯錯,為了逼我騰位置,竟狠毒到倒打一耙。
想當初我為了他遠嫁,一分彩禮沒要。
甚至搭上全部嫁妝陪他熬夜擺攤、白手起家。
如今他功成名就,竟要把我掃地出門。
無盡的酸澀湧上鼻尖,我還沒反應過來。
跌在地上的兒子已經自己爬了起來。
他一把拍開男人的手,張開雙臂擋在我身前:
“媽,沒關係。”
“你之前不是說,你有一家很大的公司嗎?不靠他咱也能活。”
我猛地一怔,擦幹眼淚。
是啊,當了七年家庭主婦,我差點忘了自己曾是幹什麼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