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了幫這群因工傷致殘的村民討回公道,
我推掉了所有商業案源,無償為他們奔走了一年半。
最終,不僅打贏了本市最大的建築集團,還爭取到了全額賠償。
可判決書下來的那天,同村的老張拿著文件拍在桌上:
“判決書上明明寫著五十萬,怎麼明細隻有四十九萬八?”
“那兩千塊是不是被你私吞了?”
我疲憊地指著明細:
“那是法院依法扣除的案件受理費和跨行轉賬手續費,”
“我為了打這案子,已經給你們墊付了八千多的差旅費了。”
老張嗤笑:
“誰知道你是不是跟法院串通好了坑我們老百姓?”
工人們也紛紛開口:
“對啊,免費打官司?這世上哪有這麼便宜的事!”
“肯定背地裏拿了對家的黑錢,回扣了我們很多賠償!”
看著這些曾經拉著孩子,跪在律所門口求我救命的人,我平靜地將案卷袋封死。
行。
既然你們覺得我貪圖這區區兩千塊錢,那這案子我撤出。
後續對方集團上訴的二審,以及轉移資產的強製執行程序,
你們就去請那些按小時收費、起步十萬代理費的頂級律所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