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歲那年,爸爸生意失敗,家裏養不起兩個孩子。
父母拿出兩個信封,讓我和妹妹各抽一個。
一個寫著留在父母身邊,一個寫著去山區的寄宿學校。
妹妹抽完後,歡呼著撲進媽媽懷裏。
而我被爸爸塞進長途汽車,獨自送進了大山。
他說家裏緩過來就接我。
可我從七歲等到十三歲,也沒等到他們。
寄宿學校冬天漏風,我年年咳血,發燒也隻能硬扛。
為了交書本費,我每天去食堂刷盤子,連頓肉都舍不得吃。
直到確診胃癌晚期,老師替我申請困難補助,我才知道。
爸爸的生意從未失敗。
他們早就帶著妹妹搬進大房子,送她學鋼琴、出國留學,一家三口過得幸福美滿。
而那兩個信封裏,寫的都是我的名字。
所謂抽簽,不過是他們為了拋棄我,編出來的一場戲。
再睜眼,我回到被送進寄宿學校那天。
爸爸放下行李,照舊叮囑:
“等家裏有錢了,爸爸就來接你。”
這一次,我沒有追著汽車哭喊。
隻在他的車消失後,翻出藏在裙子裏的號碼。
那是與爸爸斷親多年的姑姑。
上輩子我病逝前,她曾千裏迢迢趕來,隻為問我一句:
“為什麼從沒打電話告訴姑姑?”
這一次,我踮腳拿起小賣部的電話。
“姑姑,我是音音。”
“爸爸不要我了。”
“你能不能.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