嫡姐嫌靖王雙目失明、雙腿殘廢,大婚前夜毒啞我,逼我替她上了花轎。
三年裏,我替蕭執試藥,扶他重新站起。
每逢毒發,我便握住他的手,在掌心寫下:
“我在。”
他摸著我虎口的藥疤許諾,複明後第一眼,便要看看陪他熬過黑暗的妻子。
可他拆下眼紗那日,嫡姐穿著我的嫁衣站在床前,告訴他自己的嗓子已經痊愈。
而我成了她帶回王府的啞婢。
蕭執不認識我,卻隻肯喝我熬的藥,也隻有握住我的手才能安睡。
我以為他還記得,便在他掌心寫下:
“我才是你的妻子。”
下一瞬,他將我重重按跪在嫡姐麵前。
“戒尺二十。”
一尺尺落下,我的雙手很快血肉模糊。
蕭執卻踩住我蜷起的手指,冷聲道:
“一個供人驅使的贗品,也配向本王討夫妻情分?”
“再敢冒認王妃,本王便讓你永遠寫不了字。”
受罰後,我仍被留下為他侍藥。
當夜,我端藥時腹痛昏倒,被太醫診出已有兩個月身孕。
嫡姐隨即買通侍衛,汙蔑我與人私通,又含淚求蕭執把孩子記在她名下。
蕭執替她擦去眼淚,冷冷看向我。
“王妃肯替你遮醜,是她仁慈。”
“別再用偷來的習慣,離間我們夫妻。”
我望著自己血肉模糊的手,終於死心。
既然他隻認睜眼後看見的妻子,我便帶著孩子,退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