幼兒園家長開放日,我女兒給自己安排了三個媽媽。
三個都是我工作室的舞蹈老師。
兩個負責參加親子項目,還有一個負責後勤。
畢竟開學即開機,孩子親媽不肯來,這戲總得有人演。
去年要家長參與的活動,我還填過妻子的名字。
後來,家庭活動申請次次被駁回,說好每個月十萬的生活費也從未到賬。
我想著左右不過是豪門聯姻,夫妻各過各的也沒什麼不好。
幹脆給女兒轉到普通幼兒園,搬出別墅重操舞蹈舊業。
這五年,我們父女倆過得清淨又自在。
直到今天,那個隻出現在財經新聞裏的女人,忽然站在禮堂門口。
女兒看見她,禮貌地提醒:
“阿姨,觀眾往後坐,第一排是家長。”
她沒動,死死盯著那三個正跟我說笑的女老師:
“我每個月給你打五百萬的生活費,你連女兒的學費都不肯繳。”
“就為了把錢貪下來,躲在外麵勾搭這些年輕小姑娘?”
我正在給臨時媽媽結尾款,聞言抬起頭:
“傅總,您夢裏那五百萬我一分都沒見過。”
“再說了,您五年一次都沒來看過我們,現在來裝什麼深情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