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汐棠會在每月一號給我轉一筆生活費。
一千五,備注欄上寫著本月。
不多不少,像在給員工發固定薪資。
我曾經試著向她示好,問她能不能多轉一點。
她已讀不回。
但她給她的男合夥人林嶼洲買東西從不看價格。
林嶼洲的生日禮物是一塊限量款的名表,七位數。
而我的生日禮物是一句生日快樂。
她甚至懶得花時間,給我加上一個小蛋糕的可愛圖標。
去年跨年夜,我在家等她倒數。
零點的時候她發了一條朋友圈。
配圖是她和林嶼洲在公司天台放煙花。
文案寫著:
"老搭檔,新一年繼續並肩。"
我的跨年夜,是在沙發上看這條朋友圈。
我給她點了個讚。
然後打開另一個軟件,開始投簡曆。
麵試通知在年初四就來了。
另一座城市,另一家公司。
薪資是她每月轉給我數目的十倍。
我沒告訴沈汐棠。
等她發現的時候,這個月一號的一千五,已經原路退回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