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秋前一天,爸媽第三次起訴離婚。
法官問妹妹跟誰時,兩個人幾乎同時開口。
“跟我。”
輪到我,審判庭裏卻安靜了十幾秒。
媽媽先移開視線:“她都十七了,跟她爸比較方便。”
爸爸立刻皺眉:“她從小不是你管得多嗎?我工作忙,照顧不了。”
他們你一句我一句,像在推一件沒人肯接手的物件。
最後,法官沒有當庭判離,隻讓他們先把兩個孩子的撫養問題想清楚。
回去的路上,妹妹坐在後排中間,左手抓著爸爸買的兔子燈,右手抱著媽媽排隊兩小時買來的冰皮月餅。
我坐副駕,什麼也沒有。
車快到家時,手機忽然震了一下。
是媽媽發來的消息。
【晚上你去奶奶家住吧。你妹妹最近被離婚的事嚇壞了,我們想陪她好好過個中秋。】
隔了幾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