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小到大,隻要家裏人偏心,我就一定鬧回來。
爸媽給哥哥買新手機,我把舊手機扔進鍋裏煮了。
妹妹搶走我的比賽名額,我就在領獎台上揭穿她作弊。
他們都說,我被慣壞了。
二十歲那年,我因為一條裙子和妹妹吵架,賭氣讓爸媽半夜來接我。
路上發生連環車禍。
爸媽、哥哥和妹妹,全死了。
葬禮結束後,債主拿著五十萬的欠條找上門。
他說,那是爸媽生前欠下的錢。
為了還債,我放棄大學,一天打三份工。
整整兩年,我沒吃過一口肉。
最後一筆錢轉出去那天,我確診了胃癌晚期。
可比死亡先來的,是死了兩年的家人。
媽媽進門第一句話就是:
“早知道你這麼能掙錢,當初就該把欠條寫成三百萬。”
爸爸冷著臉看我。
“我們假死,還不是為了治治你那不肯吃虧的臭脾氣?”
哥哥晃了晃手機。
“你放心,這兩年還的錢,都進了爸媽的賬戶,咱家其實沒欠債。”
妹妹則穿著我最喜歡的那條裙子,笑著問我:
“姐,現在你還鬧不鬧了?”
我看著他們,忽然也笑了。
“不鬧了。”
畢竟將死之人,還有什麼可鬧的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