畢業後,我們五個人約好留在同一座城市,合租到老。
簽合同前,謝聞洲把戶型圖發進群裏。
四室兩廳,每間臥室旁都寫著名字。
朝南主臥是閨蜜梁棠的。
其餘三間,屬於三個竹馬謝聞洲、陳硯川和宋嘉樹。
沒有我。
我把圖片放大兩遍,問:
【我的房間呢?】
群裏安靜片刻。
謝聞洲解釋:
【附近隻有這套四居最合適,離棠棠公司也近。】
【反正你總出差,一年住不了幾天,沒必要單獨留一間房。】
陳硯川說:
【陽台能放折疊床,你回來時將就一下。】
宋嘉樹最後發來一個紅包:
【委屈你了,反正你適應能力強,住哪裏都一樣。】
我沒有領。
十七歲那年,他們曾擠在一張紙上畫未來的家。
謝聞洲給我留了最大的房間。
陳硯川畫了一整麵書牆。
宋嘉樹在五扇窗戶下寫:
“我們五個,永遠不分開。”
原來永遠這麼短。
短到一張戶型圖,就放不下我的名字。
他們還在群裏商量窗簾和搬家日期。
我退出聊天,點開公司西北分部發來的調任通知。
駐派三年,即刻啟程。
我回複了“接受”。
既然他們覺得,我不需要一個家。
那我便如他們所願,去很遠的地方。
七天後,我將奔赴兩千七百公裏外的大西北。
從此,他們抬頭看見的月亮,再也照不到我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