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麵上,我是溫棠團隊裏最不起眼的助理;暗地裏,圈裏人都說我是她身邊最礙眼的男人。
她錄歌,我進棚;她搬家,我拿門禁;她深夜改編曲,我能在淩晨三點出現在她家樓下。
有人說我是私生飯。
有人說我是控製狂。
直到溫棠進封閉旅行綜藝那天,節目組收走了所有手機。
和她炒了三個月銀幕CP的盛嶼,終於等到了這個機會。
他把一份版權複核報告甩到我麵前。
報告裏有我電腦上的工程文件、她新歌的手寫詞稿,還有我淩晨出入她公寓的監控。
盛嶼當著十二個品牌方的麵笑了。
“一個助理,偷藝人的未公開新歌,還敢賴在她身邊吸血?”
他把一份打印好的侵權確認書推到我麵前。
“自己承認,我還能替你留點體麵。”
“不簽,就等警方來幫你體麵。”
我看著那份報告,沉默了兩秒。
給親妹改個副歌。
怎麼就夠立案偵查了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