父親再婚十周年那天,我帶著母親的病曆闖進宴會廳。
繼母戴著父親剛送出的祖母綠項鏈,繼妹則拿到了市中心的一套婚房,所有人都在祝賀他們一家三口。
我站在門口,隻向父親要母親當年離婚時沒有拿到的三十萬元。
父親看完病曆,第一反應是嘲諷惡人有惡報。
十八年前,父親的工廠瀕臨倒閉。
母親在他最困難的時候提出離婚,帶著我離開,並且在離婚協議裏分走了最重要的技術專利。
父親因此恨了她半生,也連帶著認定我同樣嫌貧愛富。
可他不知道,那項專利原本就登記在爺爺名下。
爺爺提出,隻有母親與父親離婚、徹底退出工廠,才肯將專利無償授權給父親使用,並替他引入資金。
母親接受了所有罵名,沒有拿走一分錢。
這些年,她不許我告訴父親真相。
可母親病危後,我還是向他低了頭。
父親卻當著賓客的麵將銀行卡折斷,冷冷告訴我:
“你們母女不是最有骨氣嗎?缺錢的時候,怎麼還是想起我了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