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小到大,我就深知一個道理。
那就是看戲要捧場。
小學時,同桌偷我發小零花錢, 我誇他適合管賬,號召全班把錢都交給他。
三天後,他把錢全花光,被十幾個家長堵在辦公室,哭著寫欠條。
大學時,舍友偷穿閨蜜的裙子,我發朋友圈誇她勤儉持家,號召全樓女生把臟亂毛衣交給她清洗。
第二天,她洗到淩晨三點,手最後泡得像發麵饅頭。
我一直以為,這種爛戲隻會出現在別人的生活裏,我隻負責捧場。
直到我的訂婚宴上,未婚夫陸承洲牽著他資助了五年的貧困生妹妹出現。
林念念穿著一身白裙,怯生生縮在他身後:
“姐姐,我沒關係的,你別為了我和承洲哥哥吵。”
陸承洲握緊她的手,當眾斥我:
“蘇晚,別把人想得那麼臟,念念比你懂事多了。”
我笑了笑,轉身吩咐司儀:
“把流程改一下。”
“既然林小姐這麼懂事,那麼今晚懂事的人該做的事,都讓她來。”
我把敬茶杯塞進她手裏,又把另一杯遞給陸承洲。
“來。”
“你們一個敬我爸媽,一個敬你爸媽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