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和知青裴崢結婚三十年,他就叫了我“同誌”三十年。
因為他說我沒文化,配不上“夫人”二字。
我也想學,可接連落地的三胎,讓我根本無暇專心看書,漸漸這件事被我埋在心底。
退休當晚,裴崢破天荒主動和我說話:“我給你報了個老年大學。”
“趁還來得及,學點兒東西,咱倆也好有個共同話題。”
我眼眶一熱,當天晚上去配了副老花鏡,隻為能在課上看得更清晰更仔細。
裴崢最擅長的華爾茲,我足足練了三個月,終於得到老師的誇獎。
我想趕回家去跳給裴崢看,卻在樓下花園看到幾個熟悉的身影。
長廊盡頭,他正摟著青梅沈慈安跳華爾茲,步伐輕巧熟練。
旁邊站著的三個人,背影我閉眼都認得。
大兒子舉著手機找角度,二女兒蹲下來調光圈,小兒子正給他們遞水。
我站在初夏的風裏,深身卻在冒冷汗。
翻出通訊錄裏裴崢的名字,我將備注從“老伴”改成了”同誌”。
從今以後,我跟他,就真的隻是同誌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