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娘本是侯府真千金。
假千金偷走她的信物,頂替她回府認親,又誣陷她是騙子,命人夾斷她十指,像死狗一樣扔出京城。
十八年後,假千金的女兒縱馬踩翻我娘的藥攤,隻扔下一兩銀子:
“賤民的命,也就值這個價。”
很好。
偷了我娘的人生,還敢欺負到她頭上。
惹到我,她們母女算是踢到鐵板了。
我女扮男裝,化名進京,故意接近這個橫行京城的惡女。
她身邊全是搖尾乞憐的狗,哪裏見過我這種硬骨頭?
於是我越躲,她越追。
我越嫌棄,她越上頭。
不出三個月,京城第一惡女便哭著喊著非我不嫁。
我正準備功成身退,她卻當眾護住小腹:
“我已有了他的骨肉。”
滿堂賓客齊刷刷看向我。
我盯著她護住肚子的手,陷入沉思。
不是。
誰搞大了她的肚子?
我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