搬家那天我才發現,合租三年的公寓裏,幾乎沒有我的痕跡。
冰箱貼是閨蜜何漫挑的,沙發是男友陸則買給何漫養病時躺的。
連陽台上那盆薄荷,澆水的是我,掛著的牌子上寫的卻是漫漫的花園。
我把最後一箱書搬到門口,陸則靠在廚房門框上削蘋果,頭也不抬。
"你那個新房離公司遠,不如周末再慢慢搬。"
"何漫下午複查,我得用車。"
我說沒事,我叫了貨拉拉。
何漫從臥室探出頭,裹著我給陸則織的毯子。
"姝姝,你真搬走我會不習慣的,以後誰給我煮紅糖薑茶?"
兩個竹馬這時候齊刷刷看向我。
溫嘉行直接說:
"要不你每周回來煮一次,反正你順路。"
我笑了笑,沒接話。
隻是摸出鑰匙,放在玄關台上,和他們四個人的合照擺在一起。
照片是去年跨年拍的,何漫站中間。
竹馬一左一右攬著她,陸則從背後比了個心。
而我是拍照的人。
搬家師傅在樓梯口接箱子,身後的三人圍著何漫商量周末去哪裏野餐。
這一次,我沒回頭,也沒告訴任何人所謂的新家在另一個城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