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房交付當天,賀臨川當著雙方親友的麵,把房產證交給了他的寡嫂。
房產證上沒有我的名字。
隻有她一個人。
我還沒來得及開口,賀臨川便解釋:
“登記係統出了問題,等嫂子的情緒穩定下來,我會把名字改回來。”
朋友卻將他拉到陽台,壓著怒意問:
“首付是南梔賣掉母親留下的老房子湊的,你憑什麼瞞著她,把婚房過戶給別人?”
賀臨川點燃一支煙。
“我哥去世以後,嫂子患上了產後抑鬱,一直覺得自己和孩子無家可歸。”
“醫生說,隻要給她一套真正屬於自己的房子,她就不會再帶著孩子尋短見。”
朋友不可置信。
“那南梔呢?她跟你還完貸款,婚禮住哪裏?”
賀臨川語氣篤定。
“她工資高,又向來懂事。先租兩年房子而已,她不會真因為這點事離開我。”
我隔著玻璃門聽完,轉身摘下了無名指上的戒指。
原來我省吃儉用七年買下的家,隻配拿來安撫另一個女人。
賀臨川沒有說錯。
我不會為一套房子和他爭。
因為當天晚上,我便撤回了剩餘房款,取消婚禮,委托律師追討全部首付。
至於那個所謂的家。
誰想要,誰就連同賀臨川一起拿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