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和沈昭寧的結婚證,拖了六年沒領。
不是我不想領,是她養的那條金毛每次都在關鍵時刻出事。
第一年,金毛絕育要人陪,改期。
第二年,金毛吞了襪子要手術,改期。
後來,分別是金毛抑鬱、金毛皮膚病、金毛怕打雷。
我以為第六年終於能成了。
早上九點,我在民政局門口等她。
九點半,她發來一張照片。
金毛趴在一個男人腿上,男人穿著寬鬆的運動休閑褲,背景是她家客廳。
配文是:
“肉肉不讓我出門,它一看我換鞋就嚎,心疼死了。”
我放大那張照片。
茶幾上擺著兩杯手衝咖啡。
沈昭寧不喝咖啡。
而金毛脖子上係著一條新的蝴蝶結領巾,我沒買過那個款式。
我忽然明白了。
這六年,擋在民政局門口的從來不是一條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