蕭家有個雷打不動的規矩,兒媳婦每個月的生活費必須靠搖簽決定。
於是,家裏被催繳水費時,我搖出3毛被物業罵。
我媽重病住院急需一萬押金,我搖出一塊被醫院趕。
為了維持這段婚姻,我隻能靠借網貸和變賣婚前首飾苦苦支撐。
直到今年中秋,我查出了先兆流產需要住院保胎,本以為這次終於能不用搖簽了。
蕭祈卻還是把那個簽筒,遞到了疼得冒冷汗的我麵前。
看見麵前的1.9元婆婆不讚成道:“保胎挺貴的,一塊九怎麼夠?要不這次就算了。”
蕭祈卻皺起了眉:“規矩就是規矩,不能因為懷孕就破例。”
可轉頭他卻在拍賣會上,給身旁的小助理拍下八十萬的翡翠項鏈當做獎勵。
看著他小心翼翼給助理戴上項鏈的樣子。
我突然覺得自己每天在佛前祈求搖個好簽很可笑。
既然天意如此,那這孩子我不要了,這蕭太太我也不做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