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禮前七天,雙胞胎弟弟酒駕撞死了人。
我斷了三根肋骨,渾身是血地卡在副駕駛。
未婚妻沈知意趕來後,卻脫下外套裹住毫發無傷的弟弟,又當著警察的麵指向我。
“開車的人是顧承安。”
我以為,她隻是慌亂中認錯了人。
直到她俯身替我擦掉臉上的血,溫柔地哄我:
“承安,你替他認下來。”
“最多坐七年牢,等你出來,我們馬上結婚。”
那一刻我才明白。
她從來沒有認錯。
她隻是篤定,為了娶她,我連殺人的罪都肯替弟弟背。
我看著她,慢慢摘下了訂婚戒指。
“好。”
“但這場婚禮,你恐怕得和他辦了。”
“畢竟殺人犯和他的共犯,才最般配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