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現前女友同時和三個男生保持關係後,我提出了分手。
第二天她就匿名把我的私密照發到校友群,配了一句:
"賤狗就該被所有人看見。"
我爸媽從工地趕來,死死抱住半個身子已經探出天台的我。
他們挺直幹瘦的脊背,在一地惡意的打量裏把我帶回了家。
複學後我轉了學校,刪掉所有社交賬號。
然後在圖書館最角落的位置,我遇見了林微霜。
她從不問我過去,隻是每天準時出現。
把自己的筆記借給我,考試周幫我占座,雨天把傘塞進我書包。
我花了一年才敢牽她的手,兩年才敢在她麵前紅了眼眶。
她等了我三年,從沒催過一次。
領證那天,看著紅本本上的鋼印,我慶幸自己等來了良妻。
直到婚後第四年,我意外登錄她舊平板上一個沒退出的郵箱。
那些我以為被留在舊日的照片,每一張都在。
最新一封郵件是三天前林微霜發給我前女友的。
“當年你把這二手貨轉給我,這筆買賣確實沒虧。”
“這幾年養熟了,身體也嘗透了,這腹肌手感確實如你所說,比照片上還要絕。”
恍惚間,我以為自己又站回了天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