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了躲避家族聯姻,我改名換姓嫁給了一個開麵館的男人。
方煜不知道我的身份,我也樂得在小巷裏當個揉麵的老板娘。
婚後第二年,麵館拆遷,賠了八十萬。
方煜拿到錢的那晚,第一次沒回家。
第二天他領回來一個女人,說是高中同學,生意上的合夥人。
一周後那女人住進了我們家隔壁。
一個月後,方煜把存折上我攢的十二萬轉給了她做"投資"。
我質問他,他把碗摔在地上:
"你一個連高中都沒畢業的女人懂什麼叫投資?"
那女人挽著他的胳膊探過頭來,上下打量我:
"嫂子你就別添亂了,煜哥跟我做的是大買賣,你在廚房待著就行。"
"有些人這輩子的格局就是一碗麵,沒辦法的事。"
方煜把我推進廚房,壓低聲音:
"你要是識趣就老實待著,真把你趕出去你連麵館都沒得回。"
我摘下圍裙疊好放在灶台上。
走出巷口時給管家發了一條語音:
"安排專機,我明天回滬城。"
方煜,帶著你的八十萬,好好在底層掙紮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