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免費替鄰居接送孩子半個月,最後卻收到一張5千元的處罰通知。 舉報人,正是孩子的母親趙美玲。 她偷拍我每天接送孩子的視頻,又把我替孩子墊付飯錢、文具費的轉賬記錄,偽造成收費證據,咬死我在非法載客牟利。 我攥著通知單砸開她家門: “趙美玲你什麼意思!我好心替你接送兒子,你反手舉報我?” 她倚著門框,翻了個白眼。 “錢進了你的賬戶,就是收費,你違規,我實名舉報,有什麼問題?” 我氣笑了。 “那些錢連我墊付的一半都不到!” 她朝地上啐了一口。 “誰求你幫忙了?是你自己犯賤獻殷勤,挨罰也是活該!” 半個月後,她兒子深夜被流浪狗咬傷。 趙美玲抱著渾身是血的孩子,跪在我門前哭喊: “求求你送我們去醫院!” 我隔著門笑了。 “你不是說,從來沒求過我嗎?” “現在想求?晚了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