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福利院最乖的小孩。
但其實,我陰得很。
八歲時,院長侄子搶走我的助學金。
我沒告狀,還替他向老師求情。
轉頭卻把他倒賣捐贈物資的賬本寄給了記者。
三天後,他和院長一起滾出了福利院。
十五歲時,同學撕了我的準考證,哭著說不是故意的。
我當眾原諒她。
第二天,她長期霸淩同學的視頻便傳遍了家長群,被學校記了大過。
被顧家認回後,我卻收起了所有手段。
假千金剪壞我的禮服,哥哥逼我向她道歉,爸媽勸我別爭寵。
我都乖乖照做。
畢竟,我回顧家是來拿錢的,不是來討愛的。
直到我聽見爸媽在哄哭泣的假千金:
"瑤瑤放心,公司的股份、房產和奶奶留下的信托全都轉到你名下了,"
"那個接回來的土丫頭,下個月就把她嫁給李總的傻兒子,給你換創業啟動資金。"
我站在門外笑了。
不給我錢,還想拿我賣錢?
看來他們不知道。
福利院裏最乖的小孩,通常也是最不能惹的那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