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個天生的社會人。
說的第一句話是“叫爸爸”,嚇得我那首富老爸連夜請了三個特級教師。
試圖將我的社會魂扼殺在搖籃裏。
可惜失敗了。
五歲時,我用圓珠筆在手臂上畫了條大青龍,全幼兒園小孩認我做老大。
小學時,我一拳將比我高兩個頭的混混打翻在地,成為方圓百裏遠近聞名的小孩姐。
初中時,我頭頂粉毛,腳踏鬼火,叼著根巧克力棒,一通電話就能召集全國各地的兄弟姐妹。
誰知剛上高二就被我爸從京市丟到了一千多公裏外的一所高校。
說除非我把愛混社會的毛病改掉,否則就不許回去。
還拿我最愛的機車小彩做要挾。
我立刻老實,染回黑發,戴上眼鏡,準備做半年的好學生乖乖回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