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和男朋友網戀兩個月,他每天都在給我打分。
熬夜二十個小時陪他打遊戲,加一分。
輾轉十八個國家為他搶到限量版球星的簽名,加一分。
忍著病痛錄視頻哄他睡覺,加零點五分。
我兢兢業業隻為攢到一百分,達到約定分數後開學與他網戀奔現。
卻不想當分值攢滿時,我在新生群裏出現一則帖子。
【我出十萬塊,誰能代替我去跟網戀女友奔現?】
評論區沸沸揚揚。
有人勸他網戀也是一段情,最好還是自己去。
可發帖人立刻發出一張滿臉胎記的照片和打分表。
“早知道她長這麼醜,我就應該讓她攢到十萬分才能來見我。”
我點開這張圖,渾身僵硬。
這......不是我男朋友傅景禎給我的打分記錄表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