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爸花了兩千萬聘金,給我娶回來一個如禮儀教科書般的後媽。
目的是改造我這個不規矩、沒有女孩兒樣的體育生女兒。
繼母頭一天進門,踩著八厘米細跟,拿指尖點著我的運動背心:
"顧晚,從明天起,吃飯不許出聲,走路不許超過肩寬,笑不許露齒。"
我當場把籃球從客廳拍到餐廳:
"你別以為我爸娶了你,你就真能當我親媽了。"
她把我運動鞋全換了,我穿著高跟鞋跑得飛起。
她讓我學餐桌禮儀,我把長長的桌子全掀翻了。
整整兩個月,這個家比戰場還熱鬧。
直到那天下午,一輛黑色轎車堵在別墅門口。
車裏下來個男人,一把攥住繼母的手腕往外拽,袖口崩開,露出層層疊疊的淤青:
那些她永遠不肯卷起的袖子,永遠係到下巴的盤扣,全說通了。
"沈清筠,你現在攀上高枝兒了,應該不想讓新老公知道你媽是個傻子吧?"
"給我拿三百萬,我保證守口如瓶。"
繼母的臉白到發青,手指死死攥著門框,一句話都不敢說。
就在這時,二樓的玻璃盡數炸開,一顆籃球呼嘯著朝男人麵門砸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