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花了四年,從青樓最末等的粗使丫頭,熬成了京城第一花魁。
不是為了榮華,是為了殺人。
四年前我有個愛人,病弱溫柔,笑起來像三月春風。
長公主一眼相中,將他強行擄入府中。
七日後,公主府抬出一具白棺。
他們說他以死明誌,寧折不辱。
我親手捧著骨灰,發誓要讓長公主嘗嘗萬箭穿心的滋味。
所以我要毀掉她最珍視的人,當朝攝政王,她青梅竹馬的夫君。
四年籌謀,今夜赴宴,懷中藏著淬毒的銀針。
可當攝政王揭下麵具,我渾身的血都冷了。
那張臉,是我日日夜夜夢見的愛人。
長公主倚在他肩頭,慵懶地開口:
“王爺當年被政敵追殺失了憶,流落民間,被你救下。”
“如今記憶恢複,自然該回家了。”
他看著我,眼神冰冷,沒有一絲愛意。
“你要什麼,我都可以給,唯獨愛,不行。”
我低頭笑出了聲,嘴角溢出一線黑血。
“要什麼呢?”
“既然王爺抬愛,就給我一副薄棺吧。”
其實來之前,我就服下斷腸散。
原本我是打算報完仇,就去為阿淵殉情,但現在,好像用不到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