拆遷通知下來那天,我的租客們,集體把我舉報了。
舉報信寫得工工整整,每一條都蓋了紅手印。
"房東周蘭私搭違建,強製收租,欺壓弱勢群體。"
我看著那些名字,手都在抖。
三號樓的劉嬸,老公跑了,我讓她帶著三個孩子白住了六年。
七號樓的小陳,剛畢業沒錢,我收他兩百塊一個月。
還有頂樓的老趙,得了尿毒症,我不光免了他的房租,還墊了八萬塊透析費。
他們在舉報信裏寫的是"周蘭以低價租房為手段控製租戶,實為非法牟利。"
開發商的人笑著把賞金信封一個個發到他們手上。
每人五萬,一共八十五萬。
我攔住劉嬸問她為什麼。
她把信封揣進懷裏,看都沒看我一眼。
"周姐,拆遷款按戶頭分的,你占著這塊地,我們一分錢都拿不到。"
"你死了,地才騰得出來。"
我被定性為違建收租,強製拆除,不予賠償。
那年冬天,我在廢墟邊上凍死了。
再睜開眼,劉嬸拎著行李站在門外,
懷裏抱著剛滿月的老大,哭著求我收留。
我笑了笑,把門關上。
"這房子不租,您另找地方吧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