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再次醒來時,已飄在無影燈上,看著我的心臟在恒溫箱裏跳動。
送它來醫院的,是我的親哥。
兩小時前的高速車禍裏,老公為保護副駕的閨蜜,調轉車身讓我迎上撞擊:
“你閨蜜獨自離婚帶娃,要是重傷沒人照顧,你多理解!”
我哀求的目光投向趕來的交警親哥。
他卻越過癱在車內無法動彈的我,和老公一起先救隻是擦傷的閨蜜:
“妹妹,你是醫生,又沒有出血,自己先等著!”
“我得先救群眾,不能讓人說我偏袒家屬!”
最終我沒等來救援,脾臟破裂死在他們的避嫌裏。
萬幸我簽過定向捐獻,我的心臟剛好能救患先心的女兒。
可現在,心外主任的親媽卻把受體改成了閨蜜的女兒:
“念念還能拖,把供體給自家外孫全院怎麼看我?為避嫌也得先救別人!”
老公冷哼著配合:
“媽說得對!就因為車禍時我和哥沒先護著小晚,她就裝失聯連女兒的手術都不來!”
“心臟就給甜甜,讓她長長記性,當媽的人不能再胡亂任性!”
原來,他們還不知道,這顆準備縫進別人胸腔裏的心臟,就是我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