閨蜜是出了名的“馴夫聖體”。
富二代為她絕食,浪子為她收心,就連出了名不婚的影帝,都曾跪著求她嫁給自己。
她最喜歡對我炫耀,
“男人這種東西,就得當狗一樣訓。”
而我和她恰恰相反。
我從小窮怕了,最大的夢想就是有錢。
男人會變心,愛情會過期。
隻有錢進了我的口袋,才是真的。
所以京圈太子爺裴渡追我兩年後,我答應了。
可婚禮前一天,他和閨蜜睡到了一起。
我崩潰質問,閨蜜卻笑得興奮。
“普通男人有什麼意思?”
“裴渡這種頂級富二代,還是我最好閨蜜的未婚夫,馴服起來才有成就感啊。”
我的婚禮黃了。
閨蜜卻正式接手了裴渡。
整整一年,她把裴渡馴得言聽計從。
直到他們婚禮前晚,她又把喝醉的裴渡推進我房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