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百花鎮有個規矩。
女子年滿二十歲,要在花朝節從母親選定的兩名男子中挑一個,為他係上紅綢,定下婚約。
母親替我選了巷尾的裴家兄弟。
哥哥裴朔在街口賣糖糕,嘴甜愛笑,最會討姑娘歡心。
我喜歡吃桂花糖糕,他每天收攤前都會給我留兩塊。
我被人欺負,他會抄起擀麵杖替我出頭。
弟弟裴照靠修傘補簍為生,性子冷得像塊木頭。
我淋雨給他送飯,他連門都不讓我進。
我故意弄壞紙傘,想同他多說幾句話,他修好後卻讓哥哥送還給我。
我問他願不願意娶我,他隻顧低頭削著傘骨,始終沒有回答。
於是花朝節那日,我將紅綢係在了裴朔腕上。
婚後,他對我百般嗬護。
我以為自己選對了人。
直到第四年,裴朔曾經喜歡的姑娘死了丈夫,帶著孩子回到百花鎮。
那天,他丟下高燒不退的我,冒雨替她修了一夜屋頂。
我自此落下病根,再沒能熬過冬天。
咽氣前,裴朔看著我的眼睛,輕聲歎息:
“你和阿桃的眼睛真像。”
“沒能娶到她,娶了你,也算沒有遺憾。”
我死後沒有靈位,沒有葬禮,也沒有墓碑。
隻有裴照找到埋我的荒坡,日複一日送來我最喜歡的小雛菊。
再睜眼,花朝鼓剛剛響起。
我也該重新做出選擇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