丈夫火化後的第七天,我收到一條信用卡消費提醒。
淩晨三點十七分,他在六百公裏外的一家酒店,刷走了兩萬元。
我以為銀行卡被盜,立刻報警。
酒店卻調出監控,畫麵裏刷卡的人就是我丈夫。
他穿著下葬時的黑色西裝,戴著我親手為他係上的領帶,甚至對著鏡頭露出了微笑。
我衝去墓園,要求打開骨灰盒。
盒子裏裝著他的骨灰,沒有任何問題。
可從那天開始,丈夫每天都會產生一筆新的消費。
酒店、金店、車行、私人醫院......
隻要我償還欠款,第二天就會出現更高的賬單。
我申請凍結賬戶,銀行卻說持卡人剛剛親自辦理了解凍。
我拿出死亡證明,係統顯示丈夫仍然在世。
反倒是我的身份信息,不知何時被注銷了。
警方懷疑我殺害丈夫後盜刷信用卡、騙取保險金。公婆也指控我偽造死亡證明,逼我交出丈夫留下的財產。
庭審當天,檢察官播放了一段最新監控。
畫麵中,“丈夫”走進銀行,親口指認我才是那個已經死亡的人。
我被判刑後死在看守所。
法槌聲再次響起時,卻變成了殯儀館工作人員的電話:
“女士,請您過來確認一下您丈夫的遺體。”
再睜眼,我回到了火化之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