連著十八次投胎都因被冤枉而橫死後,閻王特賜我反誣陷體質,
任何人未經查證便給我定罪,都要承受十倍冤罰的痛!
五歲,孤兒院丟了一盒巧克力。
園長問都沒問,直接罰我一天不準吃飯:
“全園就你最瘦,除了你誰還會特意偷零食?”
結果我才少吃一頓,她直接餓了三天,
直到她忍著胃疼揪出真正的小偷,並才沒被餓成人幹。
初中班費失竊,我兼職攢下的一萬塊被班主任直接沒收:
“一個學生怎麼可能攢這麼多?分明就是手腳不幹淨!多的就當罰款!”
下一秒,校長說學校丟了一萬讚助款,直接劃走了班主任的十萬存款賠償。
她當場急了:“憑什麼?那是我為買車一分一分攢的!”
我點頭:“巧了,那也是我攢的高中學費。”
她僵了兩秒,倒查十天監控最後追回班費。
所以當我被豪門認回時,我對父母再三叮囑:
“如果有人冤枉我,你們一定要耐心等我自證清白。”
爸爸拍著胸口保證不會冤枉一個孩子。
結果剛上二樓,推我沒成反自己摔了的假千金誣告我推她。
爸爸想也不想:“野孩子果然沒教養!去祠堂跪一夜!”
行吧,隻希望你千萬別後悔。
我歎了口氣,慢慢跪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