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右臉頰有一塊胎記,像被潑了半杯紅酒。
打我記事起,媽媽就告訴我:
“你是我們從醫院門口撿的,要聽話,不然就把你送回去。”
所以林家每一件事,我都排在最後麵。
我姐林知畫學鋼琴、學芭蕾、每年暑假出國遊學。
我負責洗碗、拖地、以及在親戚麵前消失。
我一直以為這很正常。
直到高三那年,我無意間撥通了未來自己的電話。
她的第一句話是:
“你還在給林知畫當隱形人?”
我回複:“她是親生的,我是撿來的,我......”
“你不是撿來的。”
她的聲音很平靜,我的大腦一片空白。
“你和林知畫是雙胞胎。”
“隻不過她生下來皮膚白淨,你臉上有胎記。”
“外婆說帶胎記的孩子晦氣,林知畫哭鬧著不想要一個醜妹妹。”
“爸媽就跟所有人說,你是好心收養的棄嬰。”
我愣住了,想起這些年來,林知畫要星星有星星,驕縱成性。
我得到一件她穿剩的舊衣,都要感恩戴德。
我一直覺得自己不配,原來不是我不配。
是他們,從沒打算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