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兒出國留學那天,我在丈夫的舊書房裏發現一份DNA鑒定。
被鑒定人是我一手帶大十八年的女兒。
生物學母親一欄,是我的閨蜜。
十八年前閨蜜與我前夫程嶼車禍身亡,是發小唐景越頂著壓力娶了我,
替我扛住流言,陪我治了十年的驚恐症。
我瞞著唐景越定了飛機票,想去確認女兒的身份。
推開公寓門,我看見死了十二年的程嶼正在切蛋糕。
女兒摟著他的脖子撒嬌:"爸,什麼時候能回到你跟媽媽身邊啊?"
桌邊坐著的,是我那終身不嫁的閨蜜,和本應在老家治病的爸媽。
一家人其樂融融,唯獨沒有我的位置。
閨蜜笑著舉杯:
"還得謝謝唐哥,這十二年把她哄得死死的,讓我跟阿嶼能正大光明在一起。"
我扶著門框,渾身發冷。
原來我含辛茹苦養大的女兒,是丈夫和閨蜜的骨肉。
而我以為的真命天子,隻是他們雇來看守瘋女人的獄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