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從小就有個毛病,見什麼學什麼。
小學一年級,班主任兒子大聲告訴我:
“你媽媽不是你的親媽媽,你是沒人要的小孩。”
我逢人便說我媽不是我親媽,我是被偷來的。
警察來了,養母逃走時故意把我推下樓,後腦勺著地。
從那以後,我仿佛開了竅,成績突飛猛進。
可愛學人的毛病也更重了。
上初中,學霸炫耀每天隻睡兩小時,當著我的麵灌下一杯黑咖啡。
我轉頭買了七杯咖啡一口氣喝完,從考場下來直接進了醫院。
上高中,班花說我造她黃謠,鬧著要跳樓。
我學她爬上天台,把消防墊當蹦蹦床跳。
嚇得班花再也不敢在我麵前提網絡暴力。
直到我被親生父母領回家,假千金鬧著要割腕。
我盯著她手腕上淺淺的印子,拿起菜刀框框兩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