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下女兒那年,我收養了三個無家可歸的男孩。
我供他們讀書,還提前給他們一人買一套婚房。
他們小時候總圍著女兒說:
“妹妹膽子小,我們會保護她一輩子。”
這次我去外地出差,三個養子主動提出搬回來陪女兒。
我放心地把家交給了他們。
可半個月後,鄰居突然給我打電話,語氣萬分焦急。
“你快回來吧,你女兒在樓道裏睡一夜了。”
我連夜趕回家,看見女兒抱著行李箱,縮在樓梯間。
而住進她房間的,是三個養子最近認下的“幹妹妹”林嬌。
老大看見我回來,隻解釋了一句:
“嬌嬌剛和家裏鬧翻,情緒不好,需要有人照顧。”
老二嫌女兒不懂事。
“嬌嬌隻是想住下她的房間,她都不肯,都是您慣出來的。”
老三更直接:
“我們隻是對她小小教訓一下,又沒說讓她一直在樓道裏,您生這麼大氣幹嘛?”
女兒紅著眼告訴我,她不肯搬,他們就搶走她的手機,把她轟出家門。
我拿出手機,讓中介把他們三個住的房子全部掛牌出售。
三個養子愣住了。
“媽,那是我們的婚房!”
我走上前去,一人扇一個巴掌。
“別忘了,你們的婚房寫的都是老娘的名字!”
“今天開始,你們都給我滾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