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把我那個高位截癱、終生隻能躺在床上的老婆,租了出去。
更準確地說,是我用她的身份證和駕駛證,注冊了一個夜班網約車賬號,
每個月以三千塊的低價,租給了別人。
反正我老婆每天除了眨眼什麼都做不了,我正好可以用這筆租金給她買續命的營養液。
一直以來,我們井水不犯河水,
租戶每個月準時轉賬。
直到今早,兩名刑警敲開我家大門,亮出一張網約車訂單截圖。
“昨夜發生了一起連環碎屍案,凶手用來運屍的,就是這輛網約車。”
女警察死死盯著我,手握在腰間的槍套上:
“根據行車記錄儀和實名認證的人臉比對,昨晚開車的凶手,就是你癱瘓在床的老婆。”
“她人呢?”